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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讶 | 安徽出逃扬子鳄被下锅煮了?警方:网传视频是真的

2016-07-25 央视新闻

   本文来源:安徽商报、中安在线

7月4日,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花桥镇鳄鱼湖农庄内,因洪水涨势过猛,圈养的92条扬子鳄逃逸。

两天后的7月6日,一段宰杀扬子鳄的视频在芜湖县微信朋友圈中热传,视频虽然只有短短十几秒,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△网传视频截图


△网传视频截图


△安徽芜湖市林业局网站截图


视频中,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中,躺着一条约一米长的鳄鱼,大锅边一名妇女正抓着鳄鱼的尾巴。目前,6名非法猎捕、杀害扬子鳄的嫌疑人全部落网。

犯罪嫌疑人:用木棍将扬子鳄打死

视频在网上热传后,办案民警分析视频内容,在设有扬子鳄养殖点的乡镇展开排查。民警将视频中人员面孔图像打印出来,分发给有关乡镇人员辨认,并在城关及重点乡镇比对视频环境,查找拍摄地点。面对警方的调查,迫于压力,7月10日嫌疑人梁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随后,警方传唤蔡某某等其余5名嫌疑人。


△资料图:扬子鳄(图自CFP)


据蔡某某交代,7月5日中午,蔡某某等人在一农田里发现一条一米左右的扬子鳄,他们用木棍将其打死,带回朋友开的饭店里,开膛宰杀。目前,涉案的6名嫌疑人均被控制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扬子鳄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严禁捕杀

扬子鳄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鳄鱼,是世界上最小的鳄鱼品种之一。它既是古老的,又是现存数量非常稀少、世界上濒临灭绝的爬行动物。因其生活在长江流域,故称“扬子鳄”。扬子鳄有1.5亿多年进化史,与恐龙属同一时代。中国已经把扬子鳄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严禁捕杀。
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:“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


△资料图:扬子鳄(图自CFP)

吃鳄鱼犯法吗?

“鳄鱼肉能吃吗?吃鳄鱼犯法吗?”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。

鳄鱼属于国家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,不少品种还是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,是国际性重要保护物种。以前,凡是鳄鱼,都是严禁屠杀食用的。但是自2003年开始,鳄鱼——特指人工驯养繁殖的鳄鱼,可以有条件的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,人们可以食用了。

驯养繁殖鳄鱼必须事先申请“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”。买卖的饭店,同样要提前向林业部门申请。产品上必须要贴有“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”。

不仅如此,对品种也有严格限制,允许进行商业性经营驯养繁殖的鳄鱼品种有湾鳄、暹罗鳄、尼罗鳄三种,在饭店中吃到的鳄鱼不应该超出这三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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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监制/杨继红 主编/李浙

编辑/黄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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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非法捕杀扬子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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